印花稅的征稅范圍記憶口訣(印花稅的征稅范圍包括哪些)

  《中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由中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于2021年6月10日通過,并于當日以中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九號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那么,針對新通過的印花稅法,結合財政部相關文件,我們來列一下關于印花稅的會計核算分錄。

  一、定期計提

  印花稅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印花稅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計征。實行按季、按年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季度、年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實行按次計征的,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十五日內申報繳納稅款。這也意味著,印花稅應當采取“計提、繳納”方式進行會計核算。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注(一):“財會〔2016〕22號”文件明確,全面試行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yè)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利潤表中的“營業(yè)稅金及附加”項目調整為“稅金及附加”項目。

  問題(一):非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繳納的印花稅是構成無形資產的一部分還是入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財政部會計司答復(2020-06-24):企業(yè)應當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和《增值稅會計處理規(guī)定》(財會201622號)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會計處理。

  問題(二):房地產公司銷售不動產的印花稅,應當計入稅金及附加和管理費用中哪個會計科目?

  財政部會計司同樣給出了依照上述“財會20162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的答復(2020-06-23)。

  綜上所述,企業(yè)計提的應交印花稅,應當計入“稅金及附加”科目。

  二、申報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

  補充(一):補提補交以前年度印花稅賬務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企業(yè)會計準則)或者稅金及附加(小企業(yè)會計準則)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營業(yè)外支出(滯納金、罰款等)

  貸:銀行存款

  三、稅收減免

  關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參考一下財政部會計司關于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減免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相關答復(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與印花稅性質差不多,皆歸入“財產行為稅”這一大類):對于當期直接免征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企業(yè)無需進行賬務處理。對于當期計提后直接減免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企業(yè)應當沖減相關費用或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也就是說,如果計提時已經明確免征或者減征印花稅,可以直接不用計提或者按照減征后的金額計提;如果已經全額計提,則可以沖減計提時所計入的“稅金及附加”這個科目(本身這也是一個損益類科目,與“直接計入當期損益”也不矛盾)。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稅金及附加(小企業(yè)會計準則或者企業(yè)會計準則沖減當年計提)或者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企業(yè)會計準則沖減以前年度計提)


2014年5月的實務——

印花稅會計分錄處理

  財務人員日常會計工作中在做印花稅的會計處理時,通常對是否需要計提印花稅這個問題不是很明白,本篇文章按常見印花稅的處理情況總結如下——

  企業(yè)交納印花稅會計分錄處理,通常分為下列幾種情況:

  一、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企業(yè)交納的印花稅如果金額比較小,比如定額貼花的營業(yè)賬簿和產權許可證照等,不需要預計應交數的稅金,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關鍵點),如果金額小購買時直接減少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即可。實際繳納的印花稅:借:管理費用(印花稅)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二、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

  實際工作中,很多地方采購合同和銷售合同印花稅是根據實際采購、銷售或購銷總額的一定百分比乘以稅率直接計算繳納的,這時很多企業(yè)就會先通過“應交稅費”計提本月的印花稅,次月實際繳納時再沖減應交稅費科目。

  比如,根據豫地稅發(fā)2005第43號文件《河南省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購銷業(yè)務,分別按實際采購、銷售或購銷總額7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依照“購銷合同”稅目征收印花稅。當然,不同的省份規(guī)定是不一樣,所以企業(yè)在實際計算繳納印花稅的時候一定要先查詢當地的相關規(guī)定。

  計提本月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交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三、繳納以前年度印花稅的處理

  按照《小企業(yè)會計準則》和權責發(fā)生制原則,應做如下分錄: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銀行存款

  因為是屬于以前年度的支出,不能計入當年的期間費用。如果是當年度當期的計提,則做如下分錄: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按照《小企業(yè)會計準則》,印花稅計入“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而《企業(yè)會計準則》是計入“管理費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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